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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报建登记(原建筑工程报建登记)

来源:   发布时间: 2017年03月15日

  一、设立依据《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》第十二条:“建设工程立项后,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。国家和省为主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,到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;市(地)为主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,到市(地)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;县(市)为主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,到县(市)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。外商独资、外商控股企业投资、国内私人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,到工程所在地的市(地)、县(市)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”。

  二、申请条件:本市规划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项目。

  三、窗口职责:查看资料,核对原件,审查申报材料是否满足报建登记要求。

  四、工作程序:

  五、申报材料:

  1、《建筑工程报建申请表》(一式四份)。

  2、项目批准文件。

  六、承诺时限:

  现承诺时限:即办

  七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不收费。

  八、受理地点: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。

  联系电话:0392 3337603

  投诉电话:0392 3386030

    九、表格下载

河南省建设工程报建登记备案表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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